鱼坛's Archiver

妲佳 发表于 2008-6-2 00:36

买卖不成仁义在

[color=Blue][font=仿宋_GB2312][align=center][size=5][b]买卖不成仁义在[/b][/size][/align]   
  
  [size=4]开设物版的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个人闲置物品的交易平台,并非专业的二手市场,而是一个便民服务版块,彼此的身份,是鱼坛的鱼友,而不是专业的卖家或者纯粹的买家,大家在物版淘东西并不是单纯物品买卖,本着诚信互惠的交易原则,物版也是结交朋友的很好平台,很多人因此成为互相信任的朋友。

    既然存在交易,那么也就无可避免会遇到不同程度的纠纷问题。遇到纠纷,建议先私下友好沟通解决,毕竟有很多鱼友没有在物版发起交易的经验,难免会有行差踏错而导致一些意外情况发生。这时,大家应该多一份冷静,多一份宽容,彼此相互谅解,让物版成真正为大家互利互惠互助的平台,而不是轻易地把对方推上千夫所指的被告席。一直努力不让专业的二手商家在物版大肆活动,目的是希望为大家保护好这样的氛围。

    鱼坛提倡的是诚信交易,所谓“诚”即诚实、真诚、诚意,不弄虚作假;而“信”则指守信、以信用取信于人,其前提是诚实,关键是守信,二者是联系在一起的统一整体。而做到诚信交易,需要买卖双方自觉遵守,因为双方的利益是相互依存,是“双赢”,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各自的交易目的,进而才能进一步实现结交好友。

    开设纠纷分类版块,对于鱼坛,对于所有小鱼,起到一定的提醒意义,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冷静和宽容,正面,理性地去分析和对待纠纷事件,而不是纯粹的借题发挥甚至人身攻击,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。物版也将更加努力完善相关规定,让大家有章可循,最大限度地避免不愉快的事件发生,也希望所有小鱼都能够开心交流,快乐买卖。[/size][/font][/color]

日番谷.冬师郎 发表于 2008-6-2 02:32

沙发,支持噶。
:8-)

海册 发表于 2008-6-2 08:14

板凳。。。。。。:lol

小鱼多多 发表于 2008-6-2 08:17

:) :) :) :loveliness:

mickeymouse 发表于 2008-6-2 19:32

买卖不成仁义在,有道理

andyzsm 发表于 2008-6-2 19:37

测试一下,刚刚注册完

麦本 发表于 2008-6-2 19:38

:)  过后   :handshake

funing 发表于 2008-6-2 21:36

开心交流.快乐买卖.

essie 发表于 2008-6-2 22:46

:lol :lol :lol :lol :handshake :handshake

roobit 发表于 2008-6-2 22:51

没有广告的页面,就是清爽,支持鱼坛社区,
但是要坚持呀

okboy08 发表于 2008-6-2 23:19

贵在诚信:handshake :handshake :handshake :handshake

逍遥闲人 发表于 2008-6-3 01:22

所谓“诚”即诚实、真诚、诚意,不弄虚作假;而“信”则指守信、以信用取信于人,其前提是诚实,关键是守信,二者是联系在一起的统一整体。说的好,顶

戈幽 发表于 2008-6-3 01:52

:loveliness: :loveliness:
支持啊

虱子 发表于 2008-6-3 04:21

支持````:victory:

杰克船长 发表于 2008-6-3 08:58

支持!大家都要这样做1

frank_song 发表于 2008-6-3 17:43

顶,顶,顶,说的好。

谈笑鸿儒 发表于 2008-6-4 07:05

很多人,不人意啊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啦油n啦米 发表于 2008-6-5 12:17

双方接受才可能形成交易,即使交易不成,也是鱼友,互谅互助,才是硬道理。:loveliness:

杰森 发表于 2008-6-5 14:46

确实啊。买卖不成仁义在

seedsun 发表于 2008-6-5 16:46

支持一下斑竹!再支持一下才够字数!!

pkdu 发表于 2008-6-5 17:33

支持一下,:lol

number 发表于 2008-6-5 18:36

我也来顶一下!~呵呵,,:)

聊啊聊 发表于 2008-6-6 10:27

以诚为本 :victory:

jaffa 发表于 2008-6-9 01:11

纯支持下!~~字数少了还不能发,晕

柠檬雨 发表于 2008-6-9 14:07

楼主啊,能不能提个小建议?跳蚤小铺稍稍分下类啊,这样要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会方便多了。:)

豆子公主 发表于 2008-6-9 23:51

回复 25楼 的帖子

支持~~~~~~~~~~~~~

天天在线的鱼 发表于 2008-6-11 09:41

说的没错,同意同意啦

晴朗的心 发表于 2008-6-12 08:46

强烈支持!:victory:

鱼党派 发表于 2008-6-12 11:49

支持支持:handshake :handshake :handshake

我爱Q 发表于 2008-6-12 12:39

:victory: 小鱼苗

厦门小麦 发表于 2008-6-12 15:11

支持诚信啊!!:lol

暴雨 发表于 2008-6-12 17:28

支持一下:) :)

camry0592 发表于 2008-6-12 18:29

终于成为厦门的小鱼了,楼主一定支持啊。我如果在这里给鱼鱼们一个信息,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家具能发布吗

riodou 发表于 2008-6-12 23:02

同意。:victory:

camry0592 发表于 2008-6-13 10:17

楼主好像没有同意啊!

中国人瘦 发表于 2008-6-13 13:32

:8-) :8-) :8-) :8-) :8-) :8-)

厦门阿军 发表于 2008-6-13 13:59

支持!斑竹能否分类分时

渔夫。啊杉 发表于 2008-6-13 19:44

:victory: :victory: :victory:

qingfeng 发表于 2008-6-14 01:00

回复 1楼 的帖子

为什么我刚传上去我要卖的东西的图片就被黑,这里不也是卖东西的吗?

游动的鱼 发表于 2008-6-14 09:32

支持

我完全同意,举双手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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